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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政府補助70%】氮化鎵(GaN)射頻功率放大器設計短期主題研習(2024/6/20)

【半導體國際連結創新賦能計畫】
氮化鎵GaN擁有比GaAs更快的飽和速度、更大的能帶隙、更高的耐電場和導熱係數等優勢。這些特性使得GaN功率放大器能夠提供比GaAs大幅度增加的輸出功率,或在相同輸出功率下實現更小的晶片面積。因此,GaN功率放大器在軍用雷達、CATV頭端、光纖通信和點對點通信等領域有著廣泛的應用前景。本課程將專注於GaN功率放大器在無線通信中的應用,通過理論介紹和實例分享,旨在讓初學者熟悉GaN功率放大器的設計考量和流程,理解其規格需求、主被動元件技術、設計原理、電路架構等方面的知識。

課程與研討會內容介紹
  • 6/20

  • 09:30-12:30

    1.功率放大器簡介、應用與其操作分類
    2. 氮化鎵元件技術與模型
    3. 功率放大器設計的負載線方法

    國立中央大學電機系
    邱教授

  • 12:30-13:30

    午餐

  • 13:30-16:30

    4.功率放大器的設計流程
    5. 功率放大器設計的無源元件、功率結合技術、與穩定度考量
    6. GaN PA的設計實例:二元功率結合功率放大器、連續模態Class B/J/F功率放大器與多蒂功率放大器(Doherty power amplifier)、WIPD功率放大器

    國立中央大學電機系
    邱教授

  • 16:30-16:40

    複習&隨堂測驗

報名資訊
  • 指導單位

    經濟部產業發展署

  • 承辦單位

    財團法人資訊工業策進會

  • 執行單位

    社團法人台灣電子設備協會

  • 課程日期

    2024年6月20日

  • 報名日期

    即日起至6月18日,額滿提前截止。

  • 上課地點

    台北市信義區信義路五段5號3樓3F09室(台北世貿一館) (※實際上課地點依行前通知為主)

  • 課程費用

    一般身分補助70%: 每人2,400元整(原價8,000元,政府補助5,600元,學員自付2,400元。)
    費用含稅(請勿扣除郵資或手續費)、講義 。

  • 補助資格

    一、學員任職產業,需符合下列認列資格(擇一),如不符以下資格,需另填寫「學員認列資格說明書」
    1.半導體年鑑名錄
    2.經濟部商業司登記(查詢網址:https://findbiz.nat.gov.tw/fts/query/QueryBar/queryInit.do)
    (1)CC01080電子零組件製造業
    (2)應用IC技術或元件之相關系統業者,包括資訊、通訊、視訊、光電、車用、綠能、醫療、消費性電子產品…等領域相關系統或周邊業者
    (3)明確從事IC 設計、製造、封裝、測試、光電半導體(太陽能光電)業務者
    3.其他相關業者(以本類範圍認列者,需填寫認列資格說明書).提供智慧電子相關之專利、智財權、技術顧問服務者,
    二.課程當天學員需填寫繳交「學員基本資料表」、「蒐集個人資料告知事項暨個人資料提供同意書」。
    三.結訓學員應配合產發署培訓後電訪調查。

  • 繳費資訊

    費用請勿另扣除郵資及匯兌手續費。
    1.電匯或ATM轉帳後,請e-mail 或傳真匯款收執聯或ATM轉帳記錄,並備註報名課程及參加者姓名
    ►受款帳戶─社團法人台灣電子設備協會(請務必寫全名)
    ►受款銀行─土地銀行工研院分行 (土銀代碼:005)
    ►受款帳號─156-001-000951
    ►備  註─請勿塗改轉出帳號,以利本會對帳核銷

  • 退費標準

    若欲取消報名, 請於開課前2日以傳真或e-mail告知主辦單位,並電話確認退費事宜,逾期將郵寄講義,恕不退費。 未於期限內申請退費,則不得以任何因素要求退費,惟可轉讓與其他人參訓。

  • 聯絡人

    TEL:02-27293933 ext.17楊小姐, ext.22鄭小姐
    FAX:02-27293950
    E-mail:vivi@teeia.org.tw、anne@teeia.org.tw

※注意事項

1.本課程經產發署補助,出席率達80%及隨堂測驗平均達60分以上者,本課程培訓後將頒發培訓證書。
2.協會得因不可抗拒因素,保留本培訓班內容及講師異動之權利。
3.因應性別主流化國際趨勢,打造友善職場之發展,歡迎女性學員踴躍報名。
4.上課學員皆需依產發署規定填寫相關資料,且學員出席時數需達報名課程時數八成以上,方可適用產發署補助,若未符合規定者,則需將其政府補助費用繳回。
5.結訓學員應配合產發署培訓後電訪調查。
6.因課前教材、講義之準備及需為您進行退款相關事宜,若您不克前來,請於開課三日前告知,以利行政作業進行並共同愛護資源。
7.若原報名者因故不克參加,但欲更換他人參加,敬請於開課前二日通知。
8.為尊重講師之智慧財產權益,恕無法提供課程電子檔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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